呼兰区卫生局借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契机,利用现有卫生资源,实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“四定”位,充分发挥卫生监督站和监督协管员前哨作用。
一是定岗位,在社区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卫生监督站,由卫生局统一聘任卫生监督协管员,区卫生监督所作为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指导中心,为全区实施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业务考核;二是定职责,加大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力度,并由包片监督员负责督导检查,切实把食品安全、公共场所卫生、生活饮用水卫生、学校卫生、职业病危害和非法行医日常巡查工作落到实处。为了方便群众,把公共场所初审权下放到各监督站,由各监督站负责审报材料的收集、初审和上报工作;三是定职数,每个监督站3名协管员,其中至少1名为专职协管员,在辖区卫生监督所业务指导下,开展协管服务工作,辖区监督协管服务巡查覆盖率100%,及时填写登记表和报告表,报告率100%;四定标准,负责业务考核的区监督所统一制定了绩效考核标准,为各监督站统一制作了卫生协管各项规章制度,统一印制了卫生协管执法文件。同时,为了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效率和质量,全区统一印制了无碳复写式信息登记、报告等各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文书,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更规范,更方便,更有效。
2013年6月至今,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深入到公共场所、学校、水源单位、医疗机构等协管巡查业户2600余户次,发现卫生安全问题(隐患)20余项,及时上报,区卫生监督所及时纠正和查处安全隐患,有效防止了违法行为的发生。